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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惠,女,生于1962年,中共武隆县白马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她用对党的忠诚去履行自己的职责,用一年又一年的默默奉献来检验和鞭策自己。多年来,她的工作得到了群众和领导的好评。
利益面前不屈膝 原则面前不跌倒
1998年,张成惠当选平桥镇组织委员。面对新的角色、新的岗位,她始终把公道正派作为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应该具有的一种政治素养、一种行为作风、一种人格力量。
2001年10月,一位曾任过副镇长的退休干部总说自己的工资比同等资历的干部要少。通过核实发现,他的工资不是比别人少,而是比同等资历的同志每月多了20元,她顶着他的谩骂给他纠正了过来。她朋友的儿子为了当兵想突击入党,许以重谢被拒绝;村干部为了考大学的女儿好找工作,想要在村上入党,被训斥;部分干部工改时想在工龄上做手脚,被制止等等。她深深知道,组织委员是党员干部的表率,在百姓心目中代表着党的形象,必须坚持“利益面前不屈膝,原则面前不跌倒”的箴言。
一马当先敢于碰硬
2003年6月,平桥镇平胜村突发山林大火。张成惠接到通知后,来不及换衣服,穿着裙子就去组织人员、车辆、打火的工具等,并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灾现场。现场山势陡峭、火势凶猛,一行人员手脚并用迅速爬到火线,开始扑火,眉毛被烤焦了,头发被烤糊了,衣服被挂烂了,她们全然不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扑灭了。同志们都陆陆续续的撤离了现场,张成惠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把火源复查一遍,最后才离开。
2009年5月,她调到白马镇。该镇有个板桥村,是全镇最偏僻最贫困的村,全村群众观念落后,村级班子软弱痪散,村活动阵地作用发挥不好,基础条件很差,镇里的干部都不愿驻这个村。她作为白马镇的组织委员,到白马镇刚4个月,给板桥村办了三件事。一是整顿了村级班子,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根本转变;二是维修整治了村级活动阵地,完善了服务功能;三是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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