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 陈睿 通讯员 陈德江)俗话说“多子多福”,可对家住我县鸭江镇59岁郑老太来说,子女多未必多福。郑老太有两儿一女,老伴江某六十余岁,子女们都已成家立业,照理说现应是儿孙满堂的郑老太享清福的时候,可由于赡养问题,郑老太与三个子女发生了争议,并一气之下欲将三子女告上法院,后经左邻右舍劝阻和帮助,便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救助。
据邻居介绍,郑老太个性较强,夫妻之间感情不和分居多年,便与老三(小儿子)生活起一起,并帮其带小孩多年,后因老三夫妻之间不和导致婆媳关系紧张,郑老太遂提出不再与老三一起生活,自己单独过日子,于是便向三个子女提出每月支付赡养费要求。而在此时,老大(大儿子)却说母亲给老三照顾小孩多年,起码要先支付母亲工资3万元,再谈母亲的养老问题,这样才公平,而老三则坚决不同意。最后,三兄妹协商未果,每次均不欢而散,此后,母子之间矛盾加深,视同路人。老伴江老汉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无法帮忙。
于是,在邻居的介绍和帮助下,郑老太一气之下来到了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欲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三子女告上法庭。听了老人的陈述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细心询问,得知了事实原由:并非老人所说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而是子女之间就各自承担的赡养义务上发生异议,僵持不下,互相观望,造成老人暂时生活困难,居无定所。在控制好当事人的情绪后,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鉴于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家庭亲情纠纷案件,调查结果表明,郑老太母子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而本案不宜走诉讼程序,遂建议郑老太到县人民调解中心通过调解程序来化解纷争。
事后,郑老太母子(女)四人及其丈夫江某,一同来到县调解中心。看到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为老人端茶让座,视若亲人,三兄妹深感羞愧。“赡养老年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你们也有儿女,不养儿女不知报父母恩,老人历经千辛万苦为你们盖房娶妻,成家立业,你们要将心比心呀!”调解员的一席话使三兄弟无地自容。
经过调解员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入手进行讲解和劝导,兄妹三人在母亲面前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服从县调解中心的调解。考虑到各自的家庭情况,在征求郑老太的意见后,县调解中心提议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老三支付母亲14000元,此后每人每月承担母亲的生活费50元,母亲的医疗费用由兄妹三人共同承担,老人生活起居由大儿子承担。
此案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的努力下终于得以圆满解决,母子和好如初,一家人破镜重圆,郑老太脸上也展露出久违的笑颜,在老伴和子女的搀扶下,郑老太愉快地回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