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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为孤儿建档案
2010年09月01日 13:31:32 编辑: 郑庆华
 

 

     本网讯(通讯员 姚怀军 任晓亮)今年以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加强了工作力度,并于8月份开展了孤儿基本情况核实,建立了孤儿档案,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打下了基础。

     据了解,此次建档孤儿的范围为:具有武隆县城乡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年龄在18岁以下的儿童或18岁以上在读中学的孤儿。我县本次共核实出符合条件的孤儿68人,在上报市民政局确认后,他们每人每月将享受6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县民政局还将此次核查出孤儿情况向社会张榜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认定孤儿要求严格,父母死亡或失踪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文书原件或盖有人民法院公章的复印件和孤儿的户口、监护人全家户口复印件。对于父母或父母一方健在的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多年且未尽抚养义务而形成的事实上的孤儿,暂不纳入本次登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