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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县民政局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为抓手,大力实施困有济、医有助、老有养和优有抚四项举措惠民生。
“困有济” 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0元/人•月、农村1200元/人•年的标准,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确保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建立街头巡查制度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医有助” 上半年,全县共下拨医疗救助资金250余万元,解决了城乡患病人员600余人的困难医疗救助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扩大了救助范围和标准,规范了资助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救助模式,其中困难群众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自付部分救助比例最高提到60%,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的全年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
“老有养” 全面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新建完工了铁矿乡、仙女山镇2所敬老院。目前,全县26个乡镇共有五保老人2167人,其中分散供养1067人,集中供养1100人,按照敬老院五保户每人每月213元,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每人每月150元的供养标准,上半年共发放五保金276万元。
“优有抚”。 全面建立了以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缓解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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