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要严守相关规定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武隆新闻 > 正文   |   2023-01-16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王一竹)近日,记者从区燃管办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我区城市建成区将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但和去年相比,禁放范围相对缩小,有燃放和购买需求的市民朋友请遵照相关规定。

“因我区城市建成区地形特殊、人口密度大,污水管网、下水道纵横交错,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气质量等原因,今年我区城市建成区内将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区燃管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自2023年1月8日起,我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为东至大木桥东桥头、乌江三桥、火车站一线,南至职教中心、供电公司、第一初级中学一线,西至实验小学凤溪校区、长途河桥、乌江二桥一线,北至人武部后侧廉租房、川悦驾校、看守所一线。除禁放区外,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官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区城市建成区周边村民小组、仙女山度假区建成区、羊角街道城镇建成区不再纳入禁放范围,禁放区域明显缩小,广大市民朋友可以在禁放区外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但在购买和燃放的过程中,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区燃管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到区应急部门许可的专营店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专营烟花爆竹专用监封和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武隆区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封签。同时,主动登记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如果大家发现违规燃放、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拨打110、77712037、77712350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欢乐的燃放环境,共度平安、幸福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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