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旅游委联合多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共筑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火墙
您的位置:武隆网 > 乡镇部门 > 正文   |   2022-07-22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陈娜霖)7月20日,记者从区文化旅游委获悉,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区文化旅游委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区教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幼儿园行走距离1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时,经营场所要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前置条件。

区文化旅游委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审批,为中小学校周围设立起至少200米的隔离带,避免中小学生直面网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联合协调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等单位,对网络直播、网络教育、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等10余项网络应用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重点监测,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和使用互联网应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压实网络直播平台、主播责任,督促辖区内网络直播平台完善内容审核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内部审核力量,坚决抵制“打擦边球”“低俗营销”“低俗打赏”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辖区内网络平台内容质量,从源头治理中小学生能够接触的网络污染源。

据统计,今年以来,区文化旅游委向业主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等宣传手册500份;向未成年人发放《文明上网倡议书》600份;开展广场宣传活动3次,呼吁学校和家长同社会各界监督孩子不使用手机上网,避免孩子接触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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