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2020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武隆新闻 > 正文   |   2020-07-17   阅读量:

为优化武隆区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才力量,提升行业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区拟于7月17日在武隆区召开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限博士研究生、“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或国(境)外相当层次高校、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20年“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3名(大部分岗位适用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20年招聘国有企业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所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引才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专业技术12级以上,均含专业技术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武隆区第二实验小学(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89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面谈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岗位适应性、职业素养、求职动机、个性特长等。

五、其他事项

考核组将根据应聘人员面谈面试得分及综合评价情况,按宁缺勿滥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公示、聘用等手续。

本公告由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15826280688(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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