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关于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饮食安全消费警示
您的位置:武隆网 > 乡镇部门 > 正文   |   2020-06-23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徐爱荣)近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因近期雨水天气较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为确保市民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饮食安全消费警示。

“切记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所以个人不要采食野生蘑菇,防止发生意外。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更不要轻易食用。

此外,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谨慎采购供应蘑菇食品,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严禁野生蘑菇进入生产车间和厨房;各乡镇(街道)要坚决制止农村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城市管理部门要对摊贩售卖野生蘑菇行为进行劝导制止;涉旅乡镇(特别是乡村旅游点),要做好附近村民兜售野生蘑菇和游客自采野生蘑菇的劝导;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要严禁野生蘑菇进入市场销售。

误食野生蘑菇后,怎么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首先应立即采取刺激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保留好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参考;如果是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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