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严厉惩处泄密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第五章第四十八条中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