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返利、卷钱跑路、“保健品”忽悠、非法集资 涉老诈骗四大套路要注意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9-12-23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周令高)又被“高额回报”骗了钱?又因“保健品”上了当?近年来,全国涉老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布四项风险提示,揭露了高额返利、卷钱跑路、“保健品”忽悠、非法集资等涉老诈骗四大套路,推动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具体来看,不法分子的涉老诈骗风险主要包括四项,首先是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老人经常碰到的“高额返利”,其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其次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这种情况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再次是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造成不少老年人蒙受经济损失,甚至贻误病情。

  此外还包括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均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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