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9-12-10   阅读量:

  重庆星空律师事务所 谢迎春

  案情简述

  2016年12月19日,李某在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从事搬运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9月5日10:20分左右,李某在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原料库房中从货车卸精制棉块时,不慎被滑落的精制棉块撞伤右膝部。经诊断为:右膝内半侧半月板后脚撕裂(lll°)。2017年12月26日,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受伤部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2018年3月14日,重庆市涪陵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伤残等级为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李某于2018年7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支付李某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委审理查明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李某参加了工伤保险。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李某在工作中受伤,经法定部门认定工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李某参加了工伤保险,故申请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请求事项不属于本委受理范围。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支付了申请人6个月工资,裁决: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支付李某停工留薪期待遇(差额)213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636元,交通费500元。

  律师说法

  企业工伤保险制度一直以来是员工所关注的一项制度,其在企业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工伤保险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企业改变生产条件,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万一事故发生了可以帮助企业分担风险。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注意:

  (1)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时,企业要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全部承担。企业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组织开展劳动能力检验。在职工工伤治疗结束,或者是病情趋于稳定之后,要组织开展劳动能力的检验,职工确定伤残等级之后会获得相应的赔偿。而对于企业而言,劳动能力的鉴定不仅能够确定职工的伤残情况,避免职工再次受伤而造成更大的工伤责任。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降低企业承担工伤费用的风险,加强员工保险意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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