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隆区分局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您的位置:武隆网 > 公众信息 > 正文   |   2018-11-28   阅读量:

  本局就武隆区胡建能餐馆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一案,依法向武隆区胡建能餐馆(胡建能)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隆)食罚[2018]80号,请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隆区分局法制监督科(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75号)领取,愈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隆区分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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