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公示
您的位置:武隆网 > 公众信息 > 正文   |   2018-07-16   阅读量: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举报:

1、受理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所作的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诉期限,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怎样给纪检监察机关写举报信

1、检举、控告、申诉的内容应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信访范围。

2、检举、控告信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信需要写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主要包括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单位、职务、主要错误事实、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知情人和相关证据;是否向其他机关检举、控告过,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检举、控告人对原处理的意见和要求。

3、申诉信要写清楚申诉人的工作地区、单位、职务、受处分时间、地点、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处理意见;此次申诉的理由与要求。

4、举报信写好后直接投递到纪检监察机关,为了防止泄秘,不要多处投递。

5、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书写举报信的注意事项

1、举报信的内容字迹工整,易于辨认。举报信的内容可用电脑打印,也可手工书写。手工书写请使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举报信的纸张规格尽量采用A4纸。

2、不要将没有事实依据、无实质内容或过于笼统的现象写进举报信,更不得凭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3、举报信的落款请署上真实地址、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方便联系和调查。对实名举报信件,监察机关优先受理、优先回复,并对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

4、信封的收信人栏请写“武隆区纪委信访室(收)”;信封的寄信人栏可不写。

注:1.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反映问题时请您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2.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进行举报。

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内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四种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29号

重庆市武隆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08500

来访举报: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29号

武隆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工作日)

电话举报: 武隆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77722300

网络举报:http://chongqing.12388.gov.cn.8888/wulong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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