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商品质量有问题 经营者承担退货费用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8-03-16   阅读量:

  本网记者 文建英

  近年来,因为乳胶床垫无噪音、无震动,能有效提高睡眠质量等优势在市场上持续走俏。尽管市场价格比较高,仍然人气很旺。2017年11月6日,来武隆旅游的山西客人牛女士在我区仙女镇一乳胶专卖店看到该产品后,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她刷卡2700元购买了一床乳胶床垫,商定由商家包邮,快递至山西。

  旅游结束后,牛女士回到家中,所购产品也很快到达。她签收后打开一看,吃惊地发现所收到的床垫颜色不均匀,部分有污渍,遂联系经营者要求退货。商家也爽快地答应了,但双方谁也不愿意承担运费。牛女士只好求助于武隆区消委会。

  接到牛女士投诉后,区消委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乳胶床垫经营者提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所以不愿意承担寄回商品的运费。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宣传,消费者并非凭空要求退货,而是因为你所售商品存在颜色不均匀、有污渍等瑕疵而要求退货,适用《消法》第二十四条,因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经消委会协调后,经营者终于同意承担退货的运输费用。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异物。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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