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务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武隆新闻 > 正文   |   2017-12-07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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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对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等作了明文规定。

  《意见》出台及时、切中要害,为发扬基层民主、推行阳光村务、促进基层自治提供了遵循。当前,部分村社村务决策不民主、村级财产管理不清、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究其原因,在于村务监督有名无实、力度不够,村社干部不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大力开展党风政风整顿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村社干部权力虽不大,但紧贴民众,不民主决策、不按章办事,不公平公正、不阳光透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更严重、更恶劣,因此,村社要按照《意见》要求,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强起来、监督内容实起来、监督方式多起来,让村务监督真正发挥作用,使村社干部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唯此,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必将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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