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我区兑现就业再就业补贴13.71万元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经济综合 > 正文   |   2017-12-07   阅读量:

  本网讯 近日,笔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截至11月底,该局共为583名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发放就业再就业社保补贴13.71万元。

  按照政策规定,我区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后,月就业收入在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倍以下的,可按其家庭月核减低保金总额的60%给予就业补贴,特困低保就业服务对象按70%给予就业补贴。

  “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就业再就业补贴,有助于激发该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热情,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区财政经由统一金融机构代发的方式,将补贴直接足额、及时发放到享受补助人员账户中。

  与此同时,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财政、就业、审计等多部门联动,形成横向监管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沟通联系,及时分析资金管理兑付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利好政策发挥应有作用。 (田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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