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出了事故为何可按城镇标准获赔偿?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7-08-10   阅读量:

  本网记者 陈然

  2014年12月5日,对于和顺镇打蕨村村民杨某来说是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天。这一天,他驾驶一辆渝G牌照摩托车沿国道319线由武隆往白马方向行驶,不料却撞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中型货车。

  这场交通事故中,杨某由于伤情严重先后进入区人民医院和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治疗。在为期27天的住院治疗期间,杨某花费了共计17万元左右的医疗费,但最终还是落下了终身残疾。

  赔偿存异 举证难

  出院后杨某回家静养,事故的后续处理和赔偿问题成了压在他心里的大石头。杨某不懂法律,几经打听,他最终选择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考虑到杨某的家庭情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王玻为杨某提供法律援助。

  “在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上,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有近三倍的价差,即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是农村标准的两倍多,但是,如果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就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王玻了解到,杨某虽是农村居民,但从2011年开始便与其父母亲、妻女在巷口镇芙蓉西路世纪广场楼下一出租房居住生活,并且在贵鑫煤炭有限公司陈家沟煤矿上班。

  “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杨某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来源,就能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王玻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但是举证的道路却并不容易。

  由于杨某所居住的社区不了解其租住情况,因此他们无法在社区取得相应的居住证明,而所辖派出所也没查询到相关暂住登记情况,也不能出具居住证明。

  “我们确实从2011年就在城里租房子住了,要证明这一点怎么这么难!”眼看着证据收集陷入困境,杨某有些沮丧。

  既然不能从社区和派出所获得证明,就只能找寻其他证据了。

  各路突破 终如愿

  于是,他们来到了和顺镇打蕨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了杨某从2011年开始不在其户籍地村社生产生活的证明。然后赶至出租房,对房东及邻居进行调查,制作成调查笔录,并收集了近几年租房的水电费条以及缴纳房租的收据。

  在和杨某的沟通中,王玻偶然得知,杨某从2011年租房居住开始,便办理了电信宽带上网业务,并且一直使用至今。“这条线索对于当时的情况来说无疑是个惊喜,因为这是一个能证明他在出租房居住的强有力的书证。”王玻回忆说。

  接下来,他们又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依据及相应工资表作为依据,一方面证明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另一方面也侧面证明杨某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未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事实。

  虽然收集证据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所幸,他们收集到的多方面证据足以证明杨某具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的条件。而且最终,杨某获得了近20万元的赔偿。

  律师释案:

  像本案这种受援人为农村居民且造成伤残、可以参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的案件而言,最大的难点在于证据的收集,尤其是居委会、辖区派出所不了解当事人居住情况,无法出具书证的情况下,更是需要从方方面面收集“珠子”,然后串成证据的“链条”,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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